湖南湘一律师事务所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0-02-01
全体律师(含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政人员:
       根据湖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要求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湘一律所全力压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全体工作人员和客户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第一位。为了您和公众健康、安全,特温馨提示如下。

       1、请持续关注国家专业权威部门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知识相关内容,做为法律专业人士,积极做好国家有关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正面宣导工作,不信谣、不传谣。
       2、有从武汉或湖北来湘返湘人员密切接触的人员,一定要主动向社区、街道或乡针镇政府报备,注意隔离、时刻关注;如有从其它地区回到长沙的人员,请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若接到疾控部门通知,请务必主动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3、按律师事务所的防控要求,做好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的消毒及防控工作,注意个人卫生,清洁消毒,勤洗手、注意室内开窗通风;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
     4、律师外勤时,按律师事务所的防控要求,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控。科学佩戴口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地,不得近距离接触流感样症状的患者。
     5、湘一律所定于2020年2月10日恢复工作时间,如湖南省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另有规定,按照规定执行。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起,从自己和家人做起,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湖南湘一律师事务所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