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要求,全力压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全体工作人员和客户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现特对上班期间防疫防控要求如下:
一、总则
坚持党的领导,湖南湘一律师事务所上下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面全力压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防控疫情、阻断疫情传播,更好的保障每一位工作人员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律所办公区域防控及接待客户要求
1、清洁办公室内不留任何死角;用84消毒液、酒清、艾灸等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并登记消毒情况;
2、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律师到所后应主动登记,接受体温检测,洗手消毒或酒精消毒;
4、有客户到访,原则上劝其待疫情全面控制缓解后再接案处理;如确有紧急和重要法律事务需要当面沟通或咨询,应要求客户佩戴好口罩,做好体温测量登记,引导洗手消毒或酒精消毒;统一在接待室接待;喝水时应提供一次性茶杯;接待完成后,不得滞留和聚餐。
5、所有律师原则上不得在办公场所以外(如茶楼、咖啡厅等)的公共场所接待客户。
三、律师及工作人员自身防控要求
1、持续关注国家专业权威部门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知识相关内容,积极做好国家有关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正面宣导工作,不信谣、不传谣。
2、律师及行辅人员应积极做好律所公共区域和自己办公室的消毒及防控工作,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注意室内开窗通风;及时清除当日垃圾。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
3、外勤时,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控。交通工具尽量采用私家车、出租车等方式出行;出行时需佩戴口罩;使用自带口杯或要求到访单位使用一次性茶杯;不得聚餐,减少不必要的公共区域聚集。到访目的地必须自觉接受配合防疫检查控制。
四、非工作时间律所人员来说需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起,高标准严要求,从自己做起,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湖南湘一律师事务所
2020年2月1日